印尼要求电商平台向卖家征税,7月14日起执行
2025-07-19 11:09
印度尼西亚财政部长近日发布新规,要求电商平台对在其平台上销售商品的在线卖家征收所得税。该法规依据2025年财政部长条例第37号,于6月11日签署,并于7月14日正式生效。新政策旨在为数字企业和传统企业打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简化在线卖家的税务管理流程,提高税收效率。
根据规定,电商平台需对年总收入超过5亿印尼盾(约合人民币22万元)的卖家征收0.5%的所得税。该税款独立于增值税和奢侈品税之外计算,可以是最终税款或非最终税款。年收入低于5亿印尼盾的卖家免于征收,部分数字交易如物流服务和网约车服务也未纳入征税范围。
印尼财政部税务总局表示,新规将分阶段实施,平台有1至2个月的时间进行系统调整。目前正与各大电商平台沟通,待其完成系统更新后,将被任命为PMSE框架下的税务执行方。
虽然新规对中小卖家影响较小,但中大型卖家的运营成本或将因此上升,并面临更高的合规风险与税务管理复杂度。卖家应关注平台通知,并在系统调整期间及时完成财务系统的适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