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回应菲律宾就南海仲裁案裁决发表9周年声明
2025-07-12 16:04
中方在“南海仲裁案”问题上的立场始终清晰明确:所谓的“裁决”不具备法律效力,是一张毫无约束力的废纸。中国从未接受、也不会承认这一“裁决”,更不会接受任何以此为依据提出的主张或采取的行动。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都不会受到该“裁决”的影响。
首先,“南海仲裁案”本身违背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菲律宾单方面推动仲裁,没有事先与中国充分沟通,背弃了双方此前通过协商和平解决争端的共识,也违反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关于直接相关国家通过友好谈判解决争议的规定。此外,这种做法也违背了“条约必须遵守”和“禁止反悔”等基本国际法原则。
其次,该案严重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陆地领土归属问题并不在《公约》的适用范围内。至于海洋划界问题,早在2006年,中国就已根据《公约》规定明确排除了强制仲裁程序。菲律宾无视中国的合法声明,执意推动仲裁,是对《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滥用。“仲裁庭”越权审理此案,侵犯了中国作为缔约国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其行为严重偏离了《公约》宗旨,破坏了《公约》的权威性和完整性,对国际海洋法治造成了冲击。多位国际知名的法学专家,包括前国际法院院长和前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也都指出该“裁决”存在严重错误。
第三,该案忽视了南海地区的实际情况。“仲裁庭”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明显问题,导致“裁决”错误百出。例如,它将南沙最大岛屿、面积达50万平方米的太平岛错误地定性为岩礁而非岛屿,并据此认为南沙群岛没有任何岛礁可以拥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这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精神完全不符。若按此标准,许多国家的相关主张也将变得无效,全球海洋秩序将面临巨大混乱。
中国政府始终坚持通过和平谈判的方式,与南海有关当事国妥善解决争端,并与东盟国家一道全面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积极推动达成“南海行为准则”,为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我们也呼吁有关国家不要再炒作这张非法“裁决”的废纸,更不要以此为借口进行挑衅和侵权行为,否则只会自食其果,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