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实施化妆品与食品标签新规,细化商品分组标识要求
2025-06-30 15:11
俄罗斯规定,在第二阶段,化妆品、家用化学品和食品需实行特定商品组标签管理。对于化妆品和家用化学品,生产商和进口商必须对发制品、除臭剂等产品进行贴标,涵盖洗发水、发胶等类别。例如铝管等较滑表面,应采用激光贴标等方式处理。在沐浴用品中,香薰炸弹如标签信息完整,无论是单独销售还是套装形式均需贴标;若信息不全,单独售卖无需贴标,但套装只需在外包装上标注组合代码即可。在贴标政策实施前已进入市场但未贴标的库存产品,可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进口商可在2025年8月31日前为政策生效前购买、之后才进口的产品补贴标签。 在食品方面,第二阶段要求对香料、调味品、酱料及现成汤料等进行标签管理,例如香草、肉桂等香料,以及醋和各类酱料都在范围内。不过,30克或以下的调味汁、1克或以下的胡椒和香料、10克或以下的即食汤和肉汤,以及现场包装的散装商品无需贴标。已经存在的未贴标库存仍可销售至过期。此外,进口商有30天时间对部分食品补贴标签。如果散装香料的运输包装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则必须贴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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