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用户行为和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阿里巴巴国际站营销活动正常秩序,现根据《阿里巴巴国际站规则(总则)》等相关规则和协议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阿里巴巴国际站组织或发起的各类营销活动(包括网站营销频道、行业或特色专区举办的活动)。
第三条 阿里巴巴国际站用户需符合以下条件方有资格参加营销活动:
2.用户信用保障服务标识正常展示;
3.用户报名账号的违规分值<24分,不存在情节严重的知识产权严重侵权行为。
4.用户未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阿里巴巴国际站(包括关联方)相关规则处于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期间内。
第四条 除上述基础条件外,阿里巴巴国际站会根据具体营销活动的整体策略,优先选择与可以更好地为买家服务的商家(优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契合度、买家需求、诚信经营情况、履约及服务保障情况等)进行合作;
第五条 除本规则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外,如阿里巴巴国际站举办的行业营销活动、特色营销活动对用户报名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则按其发布的招商规则内容执行。
第六条 用户根据招商规则提交的资质文件以及产品信息需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和阿里巴巴国际站规则的情形。
第七条 用户参与国际站营销活动应遵守本规则以及与阿里巴巴国际站签订的营销活动协议各项约定(如有),如用户出现以下违规或违约行为,阿里巴巴国际站将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资质造假,是指用户在报名参加营销活动时所提供的信息或材料存在伪造、变造、冒用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资质作假成立的,取消当次活动资格,并扣12分;
2.排期违规,指用户报名成功获得营销活动排期后,因用户退出活动从而影响营销活动的整体秩序。排期违规成立的,取消当次活动资格;
3.用户在营销活动期间存在违背承诺等其他违规行为的,除本规则或其他营销活动规则、协议另有规定外,参照《阿里巴巴国际站交易违规处罚规则》规定的“违背承诺”情形进行处理。
用户在营销活动中存在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阿里巴巴国际站将根据《阿里巴巴国际站规则(总则)》等相关规则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八条 已成功报名营销活动的用户,国际站如发现其在活动前或活动过程中在产品发布、交易履约、纠纷调处、自主营销活动、诚信经营等各环节出现异常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权、欺诈、不当交易、洗钱等违反法律和规则的行为),国际站有权单方面取消或收回会员活动资格权益或奖励等,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临时或永久限制违规用户报名参加国际站举行任何年度大型活动或常规活动(包含行首推广位、行业市场线上推广活动、特色营销频道活动等)。
第九条 除本规则外,阿里巴巴国际站还将根据业务需要不断修订、增补相关执行细则、行业营销活动、特色营销活动规则等特殊规定,本规则未规定事项执行特殊规定。
第十条 本规则自公示期满后生效。本规则如中文和非中文版本存在不一致,歧义或冲突,应以中文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