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在美国起诉陈冠希(附起诉状)
超律志涉外法律
08-13 18:44

耐克起诉陈冠希及旗下公司 索赔超90万元

因涉嫌违反账户协议及担保责任,耐克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

8月12日,耐克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区地区法院起诉陈冠希及其旗下公司Juice Los Angeles LLC(简称“Juice”),指控其违反账户协议,未按时支付货款,并索赔126,615.68美元(约合90万元人民币)[k]。耐克指出,陈冠希曾于2019年签署个人担保书,对Juice的债务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k]

据公开信息,耐克与Juice于2021年12月17日签订账户协议,约定Juice须按时支付货款,若发票到期30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确认账单[k]。逾期款项按月利率1.5%计收服务费[k]。耐克称,已就发票争议(包括退货、运费等)与对方达成部分解决,但Juice仍拖欠至少126,615.68美元[k]。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9日发出付款要求,但至今未获清偿[k]

耐克在起诉状中请求法院判令Juice与陈冠希共同偿还欠款,并自首张发票到期30日后起,按月利率1.5%支付利息至全部清偿为止[k]。同时,要求被告承担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全部追偿费用,并赔偿其他尚未确定的损失[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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