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东时间2026年3月1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b)条,正式启动对60个国家和地区的301关税调查。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官网公告
本次调查旨在评估相关经济体是否切实实施并有效执行禁止进口强迫劳动商品的措施;若其行为、政策或做法被认定为不合理或具有歧视性,并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美方将据此决定是否加征301关税 [2] 。
阿尔及利亚、安哥拉、阿根廷、澳大利亚、巴哈马、巴林、孟加拉国、巴西、柬埔寨、加拿大、智利、中国大陆、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埃及、萨尔瓦多、欧盟、危地马拉、圭亚那、洪都拉斯、中国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拉克、以色列、日本、约旦、哈萨克斯坦、科威特、利比亚、马来西亚、墨西哥、摩洛哥、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阿曼、巴基斯坦、秘鲁、菲律宾、卡塔尔、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南非、韩国、斯里兰卡、瑞士、中国台湾、泰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乌拉圭、委内瑞拉、越南 [3] 。
USTR指出,尽管国际社会普遍反对强迫劳动,但多数国家未能建立并落实有效机制,导致美国企业长期面临来自强迫劳动生产国的成本不公平竞争 [4] 。
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强调,此次调查将重点评估各国政府是否采取足够措施阻断强迫劳动商品进入美国市场,并分析其对美国工人与企业的实际影响 [5] 。
USTR已就调查事宜向上述60个经济体提出磋商请求,并定于2026年4月28日举行公开听证会;书面意见及听证申请须于4月15日前提交 [6] 。
就在前一日(3月11日),USTR已发布正式通知,针对制造业领域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对16个经济体启动新一轮301调查,目标直指关税压力再施加 [7] 。
被调查方包括:中国、欧盟、新加坡、瑞士、挪威、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柬埔寨、泰国、韩国、越南、中国台湾、孟加拉国、墨西哥、日本、印度 [8] 。
该调查可能于2026年5月前后形成结论,对中国、欧盟、印度、日本、韩国和墨西哥等主要对象加征新关税 [9] 。
根据《贸易法》第301条,USTR有权自行发起调查,以应对不合理、歧视性或损害美国商业的外国政府行为。本轮调查已获跨机构第301条委员会建议支持,并同步咨询相关行业顾问委员会 [10] 。
目前,美国对中国产品加征的301关税税率多为7.5%–25%,部分达100%;叠加232关税(25%–50%)与122关税(10%),整体关税壁垒处于高位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