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采用海外仓方式出口的生产型企业而言,近期税务政策调整为企业带来了利好。通过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企业在货物报关离境之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大幅缩短了退税时间。
步骤一: 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栏目中进入“出口退税管理”模块,并选择“免抵退税申报”。
步骤二: 导入相关报关单数据后进入“勾选数据”步骤,选择适合预退税条件的数据,点击“生成明细表”。
步骤三: 在明细表生成界面,业务类型应选择“HWC-YT|海外仓预退”选项。
步骤四: 进一步完善明细表信息,如需区分已实现销售和未实现销售情况,可通过操作栏次点击“编辑”进行修改。
步骤五: 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申报。自检系统确认通过后完成正式申报流程。
特别提醒: